采购项目简介
采购项目名称:
同方友友(广东同方科技园)-应收账款催收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
采购项目概况:
广东同方科技园有限公司与广东同方灯饰有限公司共同持有应收账款中未收回的货款【案由包括但买卖合同纠纷、产品质量纠纷】,上述应收账款涉及20个欠款主体,交易笔数约为40笔。为依法维护委托方的合法权益,现计划通过非诉讼及诉讼途径对上述应收账款实施专业催收,特此公开选聘具备相应资质与经验的律师事务所提供专项法律服务。若采取诉讼方式,案件预计将覆盖9个省、15个市。
采购方式:
谈判采购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
1家,份额占比100%。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采购范围:
(1)对委托方提供的20家欠款主体的应收账款相关资料进行梳理、归类与分析,建立“一案一档”【诉讼案件量约为20件以上40件以下,以下包括本数;包括一审、二审、执行三阶段】;
(2)对欠款主体开展背景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主体存续状态、经营风险、涉诉记录等;
(3)对具备非诉催收条件的案件,起草并发送律师函,进行协商、调解等非诉工作;
(4)对需诉讼解决的案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诉讼策略制定、起诉状起草、证据整理、财产保全、出庭代理、执行申请等全程诉讼代理服务;
(5)定期向委托方汇报工作进展,并提供书面法律风险评估报告与案件分类建议;
(6)协助委托方与欠款主体达成和解、调解协议,并协助办理相关法律手续。
★交付时间:
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交付
★交付地点:
广东省江门市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完成应收账款处置工作(包括诉前阶段和诉讼阶段),出具应收账款处置情况报告。
质保期: 无
限价: 100000元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取得主管司法局签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且通过年检。
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答人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应答人须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当年成立的,须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
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应具有至少3项企业应收账款催收或不良资产处置的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答人提交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订单的复印件,含业绩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和合同签字盖章页。
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应答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答人提供三个月内“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名单截图。
承担本项目主要人员要求:1)提供实施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汇总表;2)法律服务团队具备5名(含)以上执业律师,附律师执业资格证书;3)提供团队人员单位社保参保证明(至应答截止前3个月),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参保单位可在线查询打印单位社保参保证明。
其他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如出现MAC地址一致等异常情况时,采购单位将视情况决定对MAC地址出现异常的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采购单位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供应商未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供应商如因上述原因致其投标账号被锁定或被采购人按不良行为处置可在体统处置发生后7日内向采购人提出申诉,逾期或不良申诉将不予处理。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供应商/分包商/所代理产品制造商等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或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不得处于“军队采购网”列入的军队采购预警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6年03月04日15:30—2026年03月09日18: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