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新建鄂尔多斯通信站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关于明确技术改造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的会议纪要》,“新建鄂尔多斯通信站”土地现状地形图测绘及建构筑物面积统计由呼和通信段负责实施。目前资金已经落实,现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本项目测绘单位。
1.项目简况、建设地点及规模:
项目名称:新建鄂尔多斯通信站。
为落实《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新建鄂尔多斯通信站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及集团公司综合交班会会议纪要(2025年第22期)安排,呼和浩特通信段负责办理“新建鄂尔多斯通信站”项目前期手续。
建设规模及主要工程数量:
(1)“新建鄂尔多斯通信站”项目预计总用地面积594.0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870.39平方米,鄂尔多斯通信站新建单体建筑1座,在鄂尔多斯车站运转室西侧,牵引变电所南侧,地上五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高度控制在24m以下,一、二、三层层高为4.5m,四、五层层高为3.6m。地上办公楼。道路硬化及绿化,停车场。
(2)待建土地无用地指标,需对待建土地(面积为477725.42平方米)现状地形图测绘及建构筑物面积统计并配合完成用地指标研究报告。
2.测绘费用:预计5.4万元,最终以招标结果确定取费标准。
3.测绘周期:20天内完成。
4.质量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土地现状地形图测绘及建构筑物面积统计并配合完成用地指标研究报告,保证后期建设手续可以顺利办理。
3.对实施单位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要求实施单位须具备测绘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申请单位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应能力。
3.申请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申请单位具备地形图测绘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6.申请单位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近三年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铁路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申请人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
8.未列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文件递交……
四、申请文件组成内容
1.申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3.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资质证书)。
4.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申请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函。
6.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截图及承诺。
7.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失信记录查询截图。
8.响应采购项目相关要求的情况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对本公告第2、3条所列要求进行响应回复)。
9.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
10.拟投入的主要人员、设备表(包含人员相应的证明材料)。该项目委托代理人及项目工程师为申请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并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11.财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24或2025年度审计报告)。
12.申请承诺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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