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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化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硫酸钠盐外委处置服务2026招标公告
日期:2026-03-05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龙江化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硫酸钠盐)外委处置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龙江化工硫酸钠盐(固废代码:900-999-SW59)月产约750吨,6个月份预估硫酸钠盐需外委处置数量约为4500吨,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服务范围包括硫酸钠盐的装卸、转移、贮存和处置全过程。

2.2服务期: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

2.3最高投标限价:硫酸钠盐外委处置服务费含税单价最高限价为185.00元/吨,合同履行期限内预计处置4500吨,预计发生总金额为83.25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是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直接处置该类工业固体废物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须提供环评报告(须体现处置能力不低于10000吨/年)、环评批复文件、排污许可证,以上三个证件缺一不可)。

3.3信誉要求:

(1)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投标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至投标截止时间,企业状态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经营异常企业的投标单位,招标单位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新公示信息为准。

3.4与招标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3月4日17时至2026年3月10日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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