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壹佰玖拾玖万伍仟元整(¥1995000.00)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交通运输和邮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的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6、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7、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郴财采资(2024)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取消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数量 采购项目预算(元人民币)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元人民币) 1 郴州铁路口岸查验区租赁费(含物业费) 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1年 ¥1995000.00 ¥1995000.00 ★注:投标人的最后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 (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配套货物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并要求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1 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1.2 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1.3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文件的时间、方式。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10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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