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项目
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以询比采购方式采购下属重庆黔江逐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与重庆市奉节县聚晟励志新能源有限公司所需的光伏电站场区除草劳务服务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请按以下要求于2026年3月16日09时30分前递交。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
重庆片区(中塘、奉节)光伏电站场区除草劳务服务项目。
2.2项目概况
(1)标包Ⅰ:奉节白帝光伏电站场址位于重庆市奉节县白帝镇,场址中心距离奉节县城直线距离约19km,海拔高程在600m至1250m之间。场址西侧有G6911国道和省道S103,中部有多条乡道,场内有乡村道路穿过,交通运输条件较为便利,场址中心地理坐标:北纬N31°7′16″,东经E109°35′15″,电站总装机容量50MW,平均海拔1000m,占地面积约1950亩。光伏场区由18个发电单元组成,分#1、#2、#3、#4、#5、#6、#7地块七个光伏发电区域,光伏场区占地面积较大,夏季是杂草生产的旺盛期,杂草的过度生长不仅会遮挡光伏组件,降低发电效率,冬季枯黄后,还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等安全隐患,增加运维风险。
(2)标包Ⅱ:中塘光伏电站场址位于重庆市黔江区中塘镇中塘社区,场址中心地理坐标:北纬N29°35′38.92″,东经E108°48′41.13″,电站总装机容量70MWp,平均海拔650m,占地面积约2200亩,场站距离中塘镇约5km,距离黔江城区17km,距离重庆市区约280km。光伏场区由26个发电单元组成,#1、#2、#3园区以及茶园4个光伏发电区域,光伏场区占地面积较大,夏季是杂草生产的旺盛期,杂草的过度生长不仅会遮挡光伏组件,降低发电效率,冬季枯黄后,还可能引发草原火灾等安全隐患,增加运维风险。
2.3实施地点
重庆市黔江区中塘镇中塘光伏电站光伏场区、重庆市奉节县白帝镇香山村白帝光伏电站光伏场区。
2.4采购范围
本项目采购范围为电站光伏场区杂草清除、搬运工作的劳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对中塘光伏电站光伏场区#1、#2、#3园区、胜利村以及茶园约2200亩范围内灌木砍伐、杂草进行割除;
对奉节白帝光伏电站光伏场区#1、#2、#3、#4、#5、#6、#7地块范围内约1950亩杂草进行割除。
将砍伐、割除后的灌木、杂草等搬运出光伏场区外进行合理、合规处置。
2.5工作期限
总工作期限为60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2.6付款方式
完成采购人指定工作形象节点后支付30%,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后支付70%。
报价有效期
90天。
2.7本项目标包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8成交人数量
本项目成交人至多2个。
3.9合同签订
(1)供应商成交后须同意配合采购人在供应链云服务平台上开展电子合同的签订工作(不签署线下纸质版合同),供应链云服务平台网址:https://scm.powerchina.cn/web/index。
(2)该项目标包Ⅰ与标包Ⅱ由成交人分别与对应所属项目公司签订。
3响应人资格要求
本次询比采购响应人资格审核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各响应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
响应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完成项目所需的实施能力。如响应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总公司针对分公司出具的经营活动授权书或针对本项目进行响应的授权书。提供营业执照的原件扫描件,如响应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如响应人为港、澳、台供应商的,提供所在地合法资质或经营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如响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供应商的,提供所在国合法资质或经营证书的原件扫描件。
响应人经营范围涵盖工程劳务服务等内容。
3.2资质要求
响应人具有施工劳务企业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状况
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2022年至2024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需提供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原件扫描件。响应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响应人的成立时间少于前述要求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告。
3.4业绩要求
响应人提供近3年(2022年12月3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开展中或完成的类似的业绩至少xx项(如响应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方业绩均认可),并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或用户证明材料(合同原件、案例可接受现场核实)。
3.5信誉要求
响应人近3年(2022年12月3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内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没有因响应人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终止、纠纷、仲裁和诉讼的记录。如有近年诉讼及仲裁败诉情况的,应说明响应人败诉的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响应人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失信主体的查询页面或生成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信用中国”查询的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失信主体的查询页面或生成的信用报告。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响应人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
3.6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应具备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
(2)应至少配置1名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C证。
3.7认证供应商要求
响应人成交后须同意配合申报进入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上级单位认证供应商库。
3.8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9转包及分包要求
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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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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