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SZ
项目名称:2026年园区道路保洁综合服务(第二批)道路部分一
预算金额:34998.489400万元(采购包1:5298.557700万元;采购包2:6680.748300万元;采购包3:6111.633100万元;采购包4:6005.990500万元;采购包5:5770.767100万元;采购包6:5130.7927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同各标段预算
采购需求:
包1:金鸡湖街道道路A标,服务范围北至娄江、南至中新大道西(含)、西至星杭街(不含)、东至星湖街(含),养护总面积214.55(万平方米)。
包2:金鸡湖街道道路C标,服务范围北至现代大道(不含)、南至金鸡湖大道(不含)、西至星港街(不含)、东至星湖街(不含),养护总面积176.66(万平方米)。
包3:金鸡湖街道道路D标,服务范围北至园区23号河、南至斜塘河、西至星湖街(含)、东至钟南街(含),养护总面积251.83(万平方米)。
包4:斜塘街道道路C标,服务范围北至港田路(不含)、南至东方大道(含)、西至星塘街(含)、东至吴淞江,养护总面积290.38(万平方米)。
包5:胜浦街道道路C标,服务范围西至钟南街(不含),北至现代大道(不含),东至青秋浦,南至吴淞江,养护总面积228.36(万平方米)。
包6:唯亭街道道路C标,服务范围东至阳澄湖大桥东侧 西至城北公路(含),南至阳澄大道(含),北至阳澄湖南,养护总面积244.32(万平方米)。
负责服务范围内的全部机械化保洁、步行保洁、垃圾收运、人行道快速冲洗及深度清洗作业、小广告及油污清理、快车道清拣车作业、综合保洁车作业、专项保洁车作业等综合保洁工作,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6个月,计划2026年5月1日至2029年4月30日,实际进场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采购,预留措施为联合体形式预留。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联合投标协议书》中须明确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不得低于30%。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本身符合享受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条件的,可以不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
采购包2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采购,预留措施为联合体形式预留。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联合投标协议书》中须明确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不得低于30%。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本身符合享受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条件的,可以不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
采购包3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采购,预留措施为联合体形式预留。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联合投标协议书》中须明确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不得低于30%。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本身符合享受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条件的,可以不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
采购包4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采购,预留措施为联合体形式预留。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联合投标协议书》中须明确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不得低于30%。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本身符合享受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条件的,可以不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
采购包5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采购,预留措施为联合体形式预留。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联合投标协议书》中须明确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不得低于30%。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本身符合享受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条件的,可以不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
采购包6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采购,预留措施为联合体形式预留。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联合投标协议书》中须明确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不得低于30%。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本身符合享受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条件的,可以不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无。
采购包2
1.无。
采购包3
1.无。
采购包4
1.无。
采购包5
1.无。
采购包6
1.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6-03-26 09:3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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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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