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电解四厂除尘器维修项目已经公司批准,该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包头铝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谈判采购。本项目全程在《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开展谈判,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电解四厂除尘器维修
2.2采购编号:JT2
2.3项目概况:
2.3.1采购内容:
目前电解四厂脱硫除尘器烟道、顶盖存在不同程度变形,一些架空烟道部分需进行加固,除尘器内部梁变形开焊、喷吹管固定耳变形开焊,结合目前对生产的实际需求,需对电解四厂除尘器进行维修。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2.4项目地点:包头市东河区铝业产业园区
2.5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信誉要求:
3.2.1供应商在报名期间和报价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黑名单”“灰名单”。
3.2.2供应商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2.3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至今)未发生过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或者质量事故,未在评审前 12 个月内发生过一般安全工亡事故,可出具承诺书。
3.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不得分包、转包。
3.4人员要求:(以下材料要求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提供,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3.4.1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专职项目经理、单独配备专职安全员,项目经理具备项目经理证或二级建造师证(机电专业),安全员须具备安全员证书;
3.4.2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经理、安全员、特殊工种(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等关键作业人员)缴纳的3个月以上的社保凭证,发放的3个月以上的工资证明;
3.4.3供应商须为本项目经理、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
4、资格审查
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采购文件》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自2026年3月2日至2026年3月9日18时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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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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