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采购项目名称:中核环保-中核环境-中核齐齐哈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排污许可及在线污染源管理平台信息维护
1.2 采购单位:中核齐齐哈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3 (请登录)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服务范围涵盖污水处理厂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数据信息核准及填报、执行报告编制,全国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共享系统填报及维护、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企业服务端)标记及维护、全国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及维护、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黑龙江)填报及维护,水厂规范化运行台账审核,以及环保管家第三方技术服务等全部相关工作。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一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数据信息核准及填报、执行报告编制,全国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共享系统填报及维护、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企业服务端)标记及维护、全国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及维护、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黑龙江)填报及维护,水厂规范化运行台账审核,以及环保管家第三方技术服务等全部相关工作。
2.2 服务期限: 1年
2.3 服务地点: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齐富公路99号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应答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等相关证明。
(2)财务要求: /
(3)业绩要求: /
(4)信誉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开系统“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税收违法黑名单。(应答人应在报价文件中提供查询截图及网址,如未在报价文件中附查询截图及网址,以采购人或采购实施机构应答截止日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6)其他要求: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供应商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核环保有限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应答。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应满足本公告3.1规定的要求。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售价:每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 100 元整,售后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6年03月05日11:30—2026年03月09日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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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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