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2026至2027年度汽机转子及锅炉空预器等设备清洗服务项目已由华电山东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兴隆一路6号。
2.2项目规模:4*300MW燃煤机组及2*505.54MW燃气机组。
2.3招标项目履约期限:2026至2027年度,具体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设备检修、维护-2026至2027年汽轮机及空预器等设备清洗服务(CHDTDZ170/17-QT-0702):青岛公司#1-#6机组汽轮机转子、给水泵汽轮机转子动静叶及凝汽器、前塔除雾器、空预器等换热设备进行除垢、清洗等作业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设备检修、维护-2026至2027年汽轮机及空预器等设备清洗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发电企业汽轮机转子或锅炉空预器等主辅机设备类似清洗业绩不少于3项。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资格审查时,不提供合同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3-05 15:00到2026-03-13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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