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2304工房动力能源改造工程-高压部分(二次)
1.2采购人:重庆长安智能工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3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1.4采购范围:高压电气设备设施采购、安装及调试(含通电手续),详见采购技术要求,如技术文件中无特殊说明,本公司均采用“交钥匙工程”方式。
1.5工期:签订合同后接采购方接通知进场15天内完成。
1.6 项目地点:重庆长安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精密装配区(两江新区木耳镇)。
2.技术性能指标
详见第二章“供货要求”,即《2304工房动力能源改造工程-高压部分(二次)采购技术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法人资格;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2 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当具有金额不低于40万元的类似业绩1个。类似业绩指电压等级10kV及以上包含变压器的电力安装工程。提供相应资料,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3本项目不接受“三无”供应商投标(“三无”供应商是指:无实缴注册资本、无参保人员、无生产经营场所的供应商)。供应商须提供不属于“三无”供应商的证明材料:
(1)提供有实缴注册资本的证明材料(若供应商属事业单位的不作要求),如:“天眼查”或“企查查”APP显示实缴资本的页面截图;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具有验资资格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等;或其他第三方机构提供的可以证明供应商有实缴注册资本的证明材料。
(2)提供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汇总表(提供近三月的社会保险汇总表)。
(3)提供有生产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如: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或生产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复印件。
上述材料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4人员要求:
委托代理人必须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提供供应商本单位为该委托代理人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近三月),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说明:(1)投标人提交的上述资格审查资料均为扫描件(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均可),扫描件须清晰可辨;(2)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承诺其提供的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3月5日至2026年3月7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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