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盐湖镁业PVC&钾碱厂乙烯法PVC 装置,现有一套废水汽提系统,无法满足装置使用需求,需在乙烯法PVC装置现有废水汽提装置的基础上,新增废水汽提装置用于乙烯法VCM装置废水处理。根据乙烯法VCM装置废水组成含1,2-二氯乙烷、氯乙烯等有机物的特点,采用蒸汽汽提的方式去除废水中有机污染物和回收废水中EDC,汽提后废水输送至综合厂废水处理中心,汽提出的有机物回收至生产系统,汽提过程中产生的不凝尾气送至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为有效消除装置废水处理不及时产生的环境污染风险,现需新建1套设计规模100m3/h二氯乙烷废水处理装置,以保障生产连续性与安全。
2.2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3 交货期: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20天内提供包括土建施工蓝图在内的所有设计文件,三个月内须将合格的设备送到现场,落地交货。
2.4 交货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
2.5最高投标限价: 710万元(含13%税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签署合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其经营范围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财务要求:投标人满足招标项目的履约要求,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财务报告中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可不用提供财务报告附注;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两份废水汽提塔的供货或销售业绩的合同。(须提供合同,合同至少包括合同关键页,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和签字盖章页);代理商投标可提供代理产品的厂家业绩或本代理商自己的销售业绩。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结果截图或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进行查询);
3.5、其他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来无重大安全及质量事故记录,未有严重合同信誉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证明文件格式见第六章企业经营及信誉状况承诺函);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3月5日9时00分至2026年3月13 日16时30分止……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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