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1/2号机组3号转运站除尘器改造更换招标公告
1. 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采用国内公开招标(一步开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本项目的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以下简称 “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1项目名称: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2号机组3号转运站除尘器改造更换
1.2招标编号:YTD……
1.3招标范围:
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2号机组#3转运站2台#5皮带尾部多功能除尘器及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等所有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原有高压静电除尘器及其附属设备、管道、支架的拆除、吊装、移运等相关工作。
(2)多功能除尘设备(多功能集尘器本体、喷吹系统、输灰系统、引风机、设备支架及相关设备土建基础)。
(3)多功能除尘器配套的电控系统及电缆、桥架、线管等相关工作。
(4)多功能除尘器正常运行后,除尘器排放口设置在栈桥内部,排放浓度须满足颗粒物浓度≤4mg/m3排放要求,并提供由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报告。
(5)投标时提供解决方案及符合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相关业绩证明。
(6)拆除的原除尘器旧设备、材料由投标方运至厂内招标方指定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卷。
1.4工期要求:本项目总工期为合同签订后3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1.5工程地点:河南省新密市曲梁镇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现场
1.6评标方法:本项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7特别说明(如有)
2.合格投标人须满足以下全部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的一般纳税人;
2.2 资质要求:
投标人或其委托的施工单位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3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2022年1月1日之后签订的除尘设备供货合同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
2.4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单(投标文件须递交查询报告);
2.5 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3年内不能在任何合同中因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投标人和技术支持方没有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3月5日至2026年3月13日16 时(北京时间)。
4.招标文件售价及购买方式:
4.1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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