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集团江苏分公司下辖场站智能化运维系统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261100130069 )
项目所在地区: 江苏
一、招标条件
本三峡集团江苏分公司下辖场站智能化运维系统建设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自筹 ,招标人为三峡新能源发电(丹阳)有限公司,……及三峡集团要求。
本项目为统采分签项目,由三峡新能源发电(丹阳)有限公司(三峡导墅光伏、三峡皇塘光伏)、三峡新能泰州发电有限公司(三峡罡杨光伏)、三峡新能源发电(扬州江都)有限公司(三峡真武光伏)分别签订合同并承担相应费用。
2.3服务期要求
服务期:项目实施周期为自接到甲方通知后6个月内完成甲方部署、调试和申报等工作,设备质保期三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CMMI3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个包含光伏电站无人机智能巡检系统应用服务或安装调试或研发工作的业绩(业绩均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体现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及主要内容等关键信息);
(3)项目经理要求:项目团队成员不低于5人,其中项目经理应具备电子信息(信息系统)或电力(电气)高级职称或对应职称等级的职业(执业)资格,应具备1项在光伏电站无人机智能巡检系统应用服务或安装调试或研发工作中担任负责人的业绩(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体现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及主要内容等关键信息;如合同中不能直接体现任职信息,投标人应额外提供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的证明;资格、证书等人员证件应提供扫描件或电子证件截图、身份证等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2023、2024年)内无连续两年亏损(须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报表,若成立不满三年,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其成立时间的材料,并按实际运营年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需获得***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同一品牌的唯一授权(提供授权证明文件)。代理商和生产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需授权的设备包括:无人机及其成套配置附件)。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3月5日9时整至2026年3月12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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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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