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二分局雄安新区骨干输水工程西分干线(一期)施工项目经理部需要采购水泥稳定碎石、水泥稳定砂砾等材料,我司拟采用竞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6年3月11日17:00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平台。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一座加压泵站、西分干线输水主管道以及至起步区2#水厂、安新水厂的支线管道,管道总长度为18.52公里。其中,加压泵站设计规模15m³/s;西分干线输水主管道长度约5.13公里;至起步区2#水厂、安新水厂的支线管道长度约13.39公里。
2、采购范围:雄安新区骨干输水工程西分干线(一期)施工项目经理部水泥稳定碎石、水泥稳定砂砾及相关服务。
3、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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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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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水泥稳定碎石 |
5%水泥稳定级配碎石 |
2100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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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水泥稳定砂砾 |
5%水泥稳定级配砂砾 |
2000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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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100吨 |
注:本次招采数量仅为暂定估算量,仅作为响应报价时的计价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量。采购方与成交人签订供货合同时将进一步明确供应品种、规格、数量。本次招采数量与合同中数量可能存在差异,均以现场实际交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实际验收的合格数量与合同数量也可能将存在差异,中标人不得因此向采购人及合同签订买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近三年任意型号水泥稳定碎石检验报告一份。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供应商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应商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在近3年的水泥稳定碎石(或类似业绩)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3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5、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价采购,获得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本次竞价采购。
四、采购要求
1、本次竞价为整体采购,采用逆向竞拍报价方式,竞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2026年3月。
3、交货地点: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安新县买方指定的施工现场。
4、质量标准:产品合格,产品和服务满足采购人需要,实现本竞价项目目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检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产品质量检验标准及其它相关标准,符合设计要求,需提供合格证、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技术要求:满足标准JTG/T F20-2015等。
5、质保期:质保金(3%)为产品到货后经第三方检测合格满90天后可申请返还。质保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已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卖方对所供产品质量负终身责任,质保期到期并不能免除其相关责任。
6、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7、其它要求:无。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3月11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获取竞价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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