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25]03194号.1B1
项目名称: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维修改造电梯加装(更新)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电梯加装):
合同包预算金额:35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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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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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电梯 |
电梯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35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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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供应商应在合同签字生效后30日内完成所采购标的物的安装、调试,取得电梯准用证,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电梯加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电梯加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若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证项目须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须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杂物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杂物电梯)(客梯采购还须注明许可参数级别)。 3.2若投标人为非电梯制造商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提供所投电梯制造商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须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须包含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杂物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杂物电梯) (客梯采购还须注明许可参数级别);②提供投标人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须包含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须包含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客梯采购还须注明许可参数级别)。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05日至2026年03月1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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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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