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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警派出所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6-03-05 收藏项目
投资项目名称 水警派出所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水警派出所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 标段名称 水警派出所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 资金来源 财政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投资:区级 招标范围及规模 水警派出所项目选址位于南沙街慧谷东片区凫洲水道以北,海滨路北侧、海景路西侧地块,用地面积约0.7公顷。项目拟建设内容为水警派出所业务用房和执勤码头工程。业务用房总用地面积约为699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8300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约为500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约为3300平方米;码头工程临水建设,码头岸线约100米。 招标内容 资质要求:国内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和(2)项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②水运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3)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要求。 工期(交货期)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从承包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开始起算,至按本合同约定承包人应承担的全部工作内容完成止。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335.3200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资质要求:国内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和(2)项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②水运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3)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企业需提供资格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资质要求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委派)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1)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提供的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或超过使用有效期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筑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人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的注册有效期未在有效期内,该电子证书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相应后果。 (2)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是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6-03-05 00:00:00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3-25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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