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引洮润株”水资源配置工程对湖南茶陵东阳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影响专题咨询服务工作目前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部分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株洲“引洮润株”水资源配置工程以洮水水库为引水源,通过新建横贯株洲市的引调水大通道,向株洲市城区(包含天元、石峰、荷塘、芦淞、渌口五区)及茶陵、攸县、醴陵三县(市)城区及沿线主要城镇、农村提供优质水资源,从而解决株洲市城区和茶陵、攸县、醴陵三县(市)城区的第二水源问题,提升株洲市城区和茶陵、攸县、醴陵三县(市)城区以及工程沿线主要村镇的供水水质,满足城市及农村供水综合利用要求。
根据《湖南省水安全战略规划(2020~2035)》、《湖南省“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湖南省“十四五”水资源配置及供水规划》、《株洲市水安全规划(2020~2035)》和《株洲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确定引洮润株水资源配置工程的任务为供水,优化水资源配置,为株洲市城市生活提供优质水源。引洮润株水资源配置工程建成后,联合现有水源水库工程向株洲市主城区、茶陵县、攸县和醴陵市供水,2035年供水规模26008万m³,其中株洲市主城区18011万m³、茶陵县城区2047万m³、攸县城区2407万m³、醴陵城区3543万m³。
2.2 采购范围
根据《国家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林保规〔2023〕4号)第二十条:“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或者国家级自然公园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设施建设必要性、方案合理性、设施建设对自然公园影响等的审查,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根据《湖南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自然公园申报审(核)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自然公园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定点及设计方案)及活动审查有关要求及程序中提出:建设项目或活动涉及国家级自然公园的,还应征求市州林业主管部门意见,再征求省林业局意见。省林业局根据建设项目或活动的具体情况进行书面审查或实地组织专家审查论证,出具关于建设项目或活动意见的复函。建设项目或活动情况说明材料,需要开展影响评价或专题论证的建设项目或活动,应提供建设项目或活动对自然公园影响评价报告或专题论证报告。”
本工程取水口及取水口隧洞涉及湖南茶陵东阳湖国家湿地公园;需按照要求编制《株洲“引洮润株”水资源配置工程对湖南茶陵东阳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影响专题报告》。
主要内容为完成报告所需的现场查勘、资料收集、报告编制、配合完成归档等,论证专题报告需负责送审、组织会务、报告报批并取得主管部门批复意见。
3 服务期限
计划开工日期:本合同生效后,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5月10日。
4 报价人资格要求
4.1 报价人应同时具备如下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组建、注册的组织与机构。
(2)企业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价人须承担过2个及以上工程涉及国家湿地公园影响专题编制工作。
4.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3 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
4.4 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报价的情形。
5 询比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的报价人,请于2026年3月5日10:00时至2026年3月10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下载询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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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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