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长春高铁基础设施段2026年防水保护层隐患整治业务外包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高铁基础设施段,采购项目资金来自安全生产费(费用),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采购业务外包的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1.执行的技术标准:《高速铁路桥隧建筑物修理规则》(试行)(铁运【2011】131号)和《高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试行)(铁总运【2014】170号)。
2.铁路专用配件维修(服务)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高速铁路桥隧建筑物修理规则》(试行)(铁运【2011】131号)。
3.维保条款:按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定执行
4.售后服务及要求:按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定执行5.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1)中标方技术人员在服务期间,应严格执行沈阳局集团公司的有关各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杜绝违章作业,防止行车、人身伤亡事故,中标方要做好本方人员人身安全防护管理控制工作;在现场施工期间中标方接受沈阳局集团公司的监督,对不能胜任的中标方技术人员,沈阳局集团公司有权要求予以更换。由于中标人违章作业导致一切事故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引发的连带责任。 (2)履约期内,中标人或中标服务商必按照招标方要求,每月按时提供作业人员的工资支付签认确认单及银行装转账凭证,保证劳动人员的合法权益。……(4)中标方负责施工工机具等 (5)其他详见技术规格书。
技术规格书
为确保高速铁路防水保护层的耐久性和安全性,防止因防水层损坏导致的结构病害,明确防水保护层隐患整治的技术要求、整治范围及相关要求。
一、整治范围及对象:
整治范围:长春高铁基础设施段京哈高速线沈阳北至扶余北。
整治对象:京哈高速线沈阳北至扶余北防水保护层的隐患整治工作,工作量为12000平,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防水层出现起泡、脱皮、空鼓、开裂、掉块等病害,混凝土表面出现湿润渗水、流锈水、白浆等现象,排水口和泄水孔,梁端止水带等堵塞位置。
二、修复及加固要求:
1.对发现的病害制定针对性的整治方案,清除粉化层直至露出坚实基层;将排水口、泄水孔和梁端止水带内堵塞物等杂物全部清除。
2.每日作业后的现场必须整洁干净,无残渣等遗漏,清理掉的防水层,集中运出网外,且不得侵害第三方利益。
3.乙方所有工机具及材料必须进行编号、粘贴环形反光标识,作业人员必须统一着装反光马甲,进出网按照小组依次有序进出,严禁拥挤混乱。
4.乙方在施工时不得扩大施工范围。施工结束后跟踪检查设备,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5.操作人员需持证上岗,熟练掌握设备操作使用,用150目磨片打磨,或用风镐凿除切割范围内的松散混凝土及粉化层,避免扰动周边完好结构。
6.若涉及钢筋网,需清理钢筋表面锈蚀,确保钢筋完整,涂刷钢筋专用防腐涂料进行防腐处理。
7.安全要求: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安全保护,防止高空坠落、触电等事故。
8.环境保护: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废水、废料对环境造成污染。
三、验收标准:
1.表面平整光洁,无裂缝、空鼓,接缝处无台阶。
2.无粉尘堆积、无松散颗粒,行走无砂感,推尘无明显起灰。
3.边角处理整齐,无遗漏清理区域,与完好部位过渡自然。
四、注意事项:
1.防水层清理施工前,中标方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工作。熟悉现场作业环境确认好作业范围,并指定专人进行安全防护。
2.操作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作业前佩戴安全帽、防尘口罩、护目镜、防滑劳保鞋等全套防护装备,严禁未防护作业。
3.设备使用前检查电源线、磨片、防护罩等部件,确保无破损松动,确保完好后方可使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服务商。
2.行政许可及认证:投标人需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时提供资质复印件
3.质量保证能力:无要求。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任一年与国铁集团或国铁集团所属单位从事过同类项目施工(服务)业绩,投标时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
5.经营违法记录要求:(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或集团公司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接受网上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26年3月5日8:00时起至2026年3月10日8:00时(北京时间)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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