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13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30万元(其中清拖服务预算75万元,保管服务预算55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滨海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涉案车辆清拖及保管服务项目,需在县内三个区域设立专用停车场,提供涉案及违法车辆清拖、停放保管、事故现场清理等服务(详见采购需求)。本项目最高限价中车辆保管费用为停车场地使用固定费用;清拖服务费用采用优惠率报价,投标优惠率范围为0-100%,最终结算时按实际发生量据实结算。
合同履行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处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完成该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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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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