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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1号楼、3号楼外墙修补项目(病房改造配套)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6-03-04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1号楼、3号楼外墙修补项目(病房改造配套)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880,400.00元 最高限价:8804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请登录) 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1号楼、3号楼外墙修补项目(病房改造配套)项目A包 880400 880400 8804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证明材料)。
(2)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须提供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社保证明扫描件证明材料)。
(3)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并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3.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要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中有失信记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提供查询网页打印件或截图,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3月05日 至 2026年03月11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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