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长流乡溪流村农贸市场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总投资:760000.00元
最高限价:711356.21元
实施地点:晴隆县长流乡溪流村
建设规模及内容:1、新建 60cm×60cmM7.5 浆砌石沟渠1条长260.71m;
2、M7.5 浆砌石挡土墙 762.25m³、高1.2m 安全护栏长132.68m;
3、冷库整体迁移1座、梯步250.87m
4、新建 10m³消防水池1座;
5、农贸市场场地硬化 769.7㎡; 6、安装6m高太阳能路灯21盏。
数量:1批
工期:150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所示内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②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③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④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⑤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未被监督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中小微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6年3月5日至2026年 3 月1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
售价:30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3月 16日15时00分
开标时间:2026年3月16日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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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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