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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工程检测工程检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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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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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工程检测已由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北发改社〔2023〕17号(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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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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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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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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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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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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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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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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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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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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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私人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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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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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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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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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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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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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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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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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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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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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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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工程检测
建设地点:位于铁山港区人民政府以西,纬二路交经二路西北角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医院设置床位400张,总建筑面积43844.12平方米(含地下室面积8859.00平方米),主要建设门诊综合楼、住院楼、医技综合楼、发热门诊、业务综合管理楼、连廊、变配电室、污水处理站、垃圾暂存间、门卫室等,同时配套建设室外供电、室外给排水、道路绿化及铺装、大门、围墙、停车场等。其中门诊综合楼为地上3层,建筑面积为7341.48平方米,建筑高度14.7m;住院楼为地上7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为11153.64平方米,建筑高度为35.3m;医技综合楼为地上7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为11158.40平方米,建筑高度为35.3m;发热门诊为地上2层,建筑面积为2000.99平方米,建筑高度为10.2m;业务综合管理楼为地上2层,建筑面积为2123.98平方米,建筑高度为10.2m;连廊部分由三个连廊组成,连廊一总建筑面积为228.43平方米,连廊二总建筑面积为228.43平方米,连廊三总建筑面积为185.74平方米;变配电室、污水处理站、垃圾暂存间部分总建筑面积为560.00平方米,地上一层,建筑高度5m;门卫室总建筑面积为27平方米;地下室不计容建筑面积为8859.00。本项目单体建筑最大跨度为8米。
项目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131.65万元
检测服务期:427日历天
检测服务暂估费(如有):131.65万元
服务质量要求: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要求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
标段(包)名称: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工程检测
招标范围:见证取样检测、节能检测、沉降观测、市政工程材料、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防雷检测、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基坑监测及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或规范要求必须进行的其他检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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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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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取得省级及以上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本次招标要求资质证书具有: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专项资质须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建筑节能、市政工程材料)等资质范围(招标人根据项目所需检测情况设置资质范围);
(2)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政府主管机构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内容须满足招标范围的要求;
(3)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要求,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业绩要求:有要求,要求近2023年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单个项目合同金额10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项目。。
3.3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一个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
3.4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对跨区域承揽项目投标人的要求:
对跨区域【指公司注册地址不在项目所在地(跨市、县)】的项目(包含见证取样工作时)投标人的要求:
3.6.1在项目所在地设立有异地试验室的,按规定参与投标;
3.6.2在项目所在地没有设立异地试验室的,可与本地满足条件的试验室所属的检测机构组成联合体投标;也可独立参与投标,但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一旦中标,见证取样检测内容必须分包给当地满足条件的试验室进行检测,中标人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风险。
3.7其他要求:(1)检测机构有资质开展的检测业务不允许分包,因计量认证附表未涵盖而无法开展的个别检测项目,可转委计量认证附表涵盖此类检测项目的检测机构开展。(2)本项目防雷检测允许中标人进行分包,不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关资质。本项目属于第二类防雷建筑物,按照《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规定,负责防雷检测的单位具有省级或以上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资质等级:甲级),如为其他省级(非广西)气象局认定的,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有备案登记并已向社会公示单位信息。(3)本项目基坑安全等级为二级,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内容须包含基坑监测。(4)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57号)最新修订内容,原建设部令第141号文件中关于“与所申请检测资质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的条款已取消。招标文件中要求“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政府主管机构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内容须满足招标范围的要求”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附表的内容都予以删除,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可不予提供,要求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进行评审的都不予评审。(5)由于系统固定格式无法直接删除“跨区域承揽和异地试验室”相关内容,现统一对该内容进行说明: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桂建发〔2025〕5号)第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有关规定,检测机构在注册地所在设区市以外新增检测场所的,应当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申请核定。已取得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检测资质证书和通过入桂备案的检测机构,即可在广西区域内从事资质许可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招标文件涉及该内容全部按该说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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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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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04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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