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新驿煤矿开展下组煤南区开拓开采,根据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需对井上、下整个系统进行安全预评价以及项目试运行后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1.2采购范围:对下组煤南区开拓开采项目井上下整个系统进行安全预评价以及项目试运行后进行安全验收评价,编制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的《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各五份。
1.3实施地点:新驿煤矿。
1.4质量及服务标准:出具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的《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
1.5计划工期/服务期限:工作期限为签订合同45天内完成安全预评价报告,项目完工并试运行后45天完成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1.6最高限价:21万元(大写:贰拾壹万元整,含6%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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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工作量 |
单价(元) |
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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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全预评价 |
份 |
5 |
12000 |
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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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安全验收评价 |
份 |
5 |
30000 |
1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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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元) |
2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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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结算付款方式:
结算方式:固定总价
付款方式:电汇/银行承兑。
《安全预评价报告》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支付相应价款;《安全验收评价报告》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剩余价款。
1.8质保期:技术服务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公司(含分公司),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2具备完成本项目需要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2.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以上供应商资格要求需由供应商提供对应扫描件、截图、说明等相关文件,供应商存在未提供相关文件、提供文件不全、文件造假等情况的其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6年03月04日起至2026年03月11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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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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