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江苏中法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氢氧化钠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江苏中法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项目年度总金额预估人民币3853200元,实际将由招标人按中标单价及实际数量进行结算。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其中:
(001)2026年度氢氧化钠及相关服务采购。
预估年度用量:2964吨,其中分公司用量约122吨/年(周行污水处理厂68吨,虞山污水处理厂15吨,辛庄污水处理厂22吨,八字桥污水处理厂5吨,城东净水厂12吨),子公司用量约2842吨/年(董浜污水处理厂800吨,常熟市滨江污水处理厂36吨,常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6吨,滨江工业污水厂2000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为药剂生产商,必须提供最新版本环评批复的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必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原件,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并提供其代理的生产商的最新版本的环评批复文件及生产商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如生产商参与投标,代理商所获授权无效。
2、投标人如为药剂生产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相关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相关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其代理的生产商的相关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或其委托的专业运输公司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委托专业运输公司的,还需提供投标人与运输公司签订的委托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5、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a.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b.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c.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d.承诺所有批次材料可随时抽检。
7、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6年03月04日至2026年03月0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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