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编号:2025-94
2.项目名称:商丘市立医院传染病防控综合服务能力提升设备配置项目第一标段、第二标段(二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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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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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包一 |
商丘市立医院传染病防控综合服务能力提升设备配置项目第一标段、第二标段(二次)第一标段(包) |
1794000 |
179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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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包二 |
商丘市立医院传染病防控综合服务能力提升设备配置项目第一标段、第二标段(二次)第二标段(包) |
850000 |
85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项目要求及参数等)
5.1采购内容:
第一标段为血液透析机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第二标段为基因测序工作站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供货期限:签订合同后30天完成交货安装调试等工作
5.4质保期:三年
5.5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质量要求:合格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9.评标和定标方法:评定分离,评标办法:采用“合格制+合理低价+综合评审”的方式。定标办法:采用“核查随机法”的方式。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相关规定,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和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和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2.2供应商须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相适应的经营资格(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
3.信誉要求: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 “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信息、“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开标后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查询。
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落实的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开始时间默认为公告发布时间,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
四、投标截止时间
1.时间:2026年3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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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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