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安徽省合肥联合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安徽省合肥联合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安徽省合肥联合发电有限公司两台炉SCR出口NOX测量装置改造
2.项目编号:TC
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4.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联合发电有限公司合肥第二发电厂
5.招标范围和工作内容:
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该EPC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设计、现场试验、供货、施工、安装(包括对原有设备、构建筑物、系统的改造恢复工作)、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试验、检验、试运行、试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缺陷消缺、最终交付和售后服务等所有工作,也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运行及维护的培训,并参加招标方组织的性能验收试验。投标方提供的设计、供货以及安装和调试等工作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具体工作范围、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书。
6.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2026年4月和10月分别实施,结合机组检修,具体时间按照招标方指定时间段进行,首批备品需在2026年4月30日前到货。
7.其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类五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影印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影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自2023年1月1日至今)1台单机容量300MW等级或以上燃煤机组SCR新建或改造项目中CEMS产品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资料扫描件。合同扫描件应能明确反映相关评审因素,未能明确反映评标因素,投标人自拟证明资料并盖章或签字确认。)
4.信誉要求:
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未列入:
(1)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在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以现场查询为准。
特别说明:如评标现场查询网站相关内容时,因网站维护或网站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查询,则视同投标人均满足要求,评标正常进行,评标结束后上网公示评标结果前由招标代理予以复查,如有投标人不合格,取消其评标名次,其它排序在其后的投标人名次依次递增。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总数量最多不得超过3家。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③联合体协议必须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责任和义务,除联合体协议需要各方盖章外,其余盖章由牵头人盖章即可,牵头人盖章即视为联合体双方均认可。④招标公告 5.信誉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违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26年03月04日17:00:00(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26年03月13日17:00:00(北京时间)。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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