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有云、私有云部分系统等保定级备案测评项目
2.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3项目概况:本次对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有云、专有云上部署的协同办公系统(OA)、集团财务共享、全面预算、网格化管理平台、主数据管理平台、人力共享平台六个重要信息系统进行等保定级备案与测评。开展等保备案测评能够帮助和指导集团识别系统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对系统进行整改加固,在集团全面推进数字化转型与战略升级的进程中,为推进集团战略转型、促进信息化赋能方面起到重要的支撑保障作用。
2.4主要服务内容:对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有云、专有云上共6个主要业务系统进行等保定级备案与测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等保定级备案、等保差距分析、等保测评。
2.5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标段,即01标段。
2.6最高限价:390,000元人民币。
2.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完成相关服务,提交的等保测评报告需采购人验收合格并提交公安机关的等保备案证明。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响应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服务期限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8服务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2.9服务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及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公安部第三研究所认证中心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证书》。
3.1.2服务团队成员:不少于4人(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
3.1.3项目负责人:1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师证书且为本企业在职员工(须提供2025年3月至2026年3月企业为其缴纳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3近三年内(2023年3月1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网页截图为准;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供应商须提供公告发布之后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本企业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6供应商被列入供应商信息诚信/失信行为、企业黑名单的且处于处罚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询比。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询比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以及不同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采购。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采购均无效。
3.8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3月5日00时00分至2026年3月10日00时00分。
4.2 询比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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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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