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佳木斯市胜利西路周边区域排水防涝设施建设(二期)项目”已由佳木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佳木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胜利西路周边区域排水防涝设施建设(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佳发改投资[2026]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佳木斯市城市排水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政策性资金及一般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涉铁工程方案咨询及安全评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胜利西路周边区域排水防涝设施建设(二期)项目涉铁工程方案咨询及安全评估
2.2 项目地点:佳木斯市市区(红旗街、胜利西路、万新街)
2.3 项目规模:新建红旗街(长安路-胜利西路)DN800-DN2600雨水管道2.02公里、胜利西路(红旗街-万新街)DN2600雨水管道1.13公里、万新街(胜利西路-人才大道)DN2600雨水管道0.37公里。。
2.4 质量要求:由采购人组织验收,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5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其中,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成果文件(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6 招标范围:负责相关方案咨询、安全评估、流程咨询、沟通协调等工作。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6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与本项目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 3 个月(2025年 11月-2026年 01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建办市函〔2019〕92 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期间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 准),投标人在投标期间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时间为 2026年 3 月4日 17 时 00 分至 2026年 3月 11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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