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腾龙大道智慧快速路(二期、兴奔路-井冈山路)、机场路快速化改造收尾工程声屏障施工项目已由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常发改行服〔2023〕1号、常发改行服〔2023〕2号、常发改行服〔2023〕3号、常发改行服〔2024〕14号、常发改行服〔2018〕22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常州市交通运输局以常交建许字〔2026〕00001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常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市、区共同筹措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常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腾龙大道智慧快速路二期工程长虹西路至黄河西路。
(2)腾龙大道智慧快速路工程(兴奔路-井冈山路)呈东西走向。起于腾龙大道智慧快速路二期工程终点,往西跨越兴奔路、宝塔山路等道路,终于井冈山路交叉口,路线全长715.689m。
(3)机场路快速化改造收尾工程(LK0+065~LK2+150.762),全长约2.086公里。
2.2招标范围
本次施工招标共设1个标段,TLDD-SPZSG标段,主要工作为对本标段范围内声屏障施工的全部作业以及为实施以上永久工程而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复。具体工作内容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2.4缺陷责任期
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企业条件:
资质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3)投标人具备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业绩条件: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投标报表“表5”中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80万元的声屏障施工项目。(以投标报表“表5”信息为准。)
注:既有工程的维修、养护均不属于上述项目。
其它条件:
(1)投标人需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并能查询到信用等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信用等级(施工)被评为C级及以上级别。(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新一年度“信用等级公布”为准)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1.2人员条件
资质条件:
(1)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专业)资格或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
(2)拟投入的项目总工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
(3)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具备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
(4)投标人拟投入的专职安全员具备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或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
业绩条件:
拟投入的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投标报表“表4”中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80万元的声屏障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含副职)或项目总工。(以投标报表“表4”信息为准)
注:既有工程的维修、养护均不属于上述项目。
其它条件:
(1)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均需由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人员社保缴纳承诺书。
(2)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无在岗项目要求:
①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在其他项目上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在投标报表“表3”中填报的,须在本表“在本项目中担任职务”处选择相对应的职务,若选择“一般人员”或其他职务则不予认可,按无效标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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