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长春高科-安评验收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JSB
交货/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四个月内完成合同中约定的全部内容。
交货/服务地点:长春原子高科医药有限公司(长春市宽城区盛业路770号配套厂房一)。
供货范围:为加强长春原子高科医药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安全管理,使安全设施能够及时有效的投入使用,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需进行长春原子高科医药有限公司安全验收评价及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相关工作。
质量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在国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非法人组织
①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②事业单位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或副本;
③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及其隶属法人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并需由其隶属法人出具《授权书》,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和签署合同,并承诺对分支机构的应答行为及中标后的履约行为承担责任。
④具备《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单位,资质业务范围中必须包含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2)财务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业绩要求: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与安评验收服务相关的业绩证明材料(投标文件内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不得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供应商。附相关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和一级安全评价师资格,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6)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贸易公司及代理公司投标。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供应商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采购单位及其所属专业化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应满足本公告3.1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专项资格条件:
三、报名方式
在2026年03月10日12时00分00秒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