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1.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沅江市三峡智慧水管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沅江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工程PPP项目存量水厂2026年设备重置项目进行✓谈判采购 □询比采购 ,本项目✓采购人自主采购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1)采购内容与标段划分
沅江市第三自来水厂均料滤池的石英砂重置。具体包含:①旧石英砂清理出滤池及其处理:共计6个滤池,单池有效面积48m2,现有旧石英砂平均厚度约0.9m,需将旧石英砂清理出滤池并进行处理。②过滤层(含石英砂及其装填):共计6个滤池,单池有效面积48m2,每个滤池均需铺装石英砂,铺装厚度1.35m;石英砂要求:天然均粒石英砂,粒径0.8--1.0mm,有效粒径d10=0.9mm,不均匀系数K80≤1.25;供应商需考虑运输及装填过程中的损耗;③承托层(含石英砂及其装填):共计6个滤池,单池有效面积48m2,每个滤池均需铺装石英砂,铺装厚度0.05m;石英砂要求:天然均粒石英砂,有效粒径2--4mm;供应商需考虑运输及装填过程中的损耗。
(2)工期
工期暂定4个月,具体从采购人通知开工之日起至完成验收止。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资质条件: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起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个单个合同金额15万元及以上的石英砂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如合同无法完全体现业绩要求信息,须另外提供盖公章的业主证明/过程结算发票);
(3)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4)其他要求:供应商不能作为其他供应商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报价。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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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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