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 标 范 围: 四川石化乙烯装置实时优化系统建设项目,项目估算金额含税616万元人民币(含税)。 2.2 服 务 期 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内完成技术开发和项目实施验收全部工作。质量保证期:自项目验收之日算起1年。 2.3 服 务 地 点: 四川省彭州市。 2.4 服务标准和要求: 合格,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 2.5 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满足以下全部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格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所投实时优化产品应具备同等规模项目应用,有在国内外实施实时优化相关项目的应用案例,至少提供一套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0日签订合同的装置实时优化的成功应用同类业绩(含建模服务),且合同额大于100万元。 业绩证明文件:合同(包含采购或服务内容、合同金额、签字页等)、发票和验收报告(或用户评价)的证明文件的有效复印件。发票(包含设备购置发票(如有)、业绩证明发票)须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截图。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应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度(2022年、2023年、2024年)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若企业新成立不足三年,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并加盖公章。若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出,需提供2024年决算报表并加盖公章,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或决算报表测算,该投标人三年都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3.4信誉要求: ①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事故问题;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请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相关信誉信息:包括1)基础信息2)行政处罚信息3)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4)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页面截图。
3.5其他要求: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与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26-03-04 20:00:00至2026-03-09 23:59:59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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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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