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CZB6
2.项目名称:池州市综合智慧物流园项目(一期)(池州市平天湖城乡冷链物流及配套基础设施一期)EPC+0项目第三方检测
3.预算金额:266万元(预算金额=建安费价款(不含设备购置费、安装费)*0.80%)
4.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费率招标,最高费率0.80%
5.采购需求:依据国家、安徽省及行业现行相关的标准、规范、设计图纸等相关要求对池州市综合智慧物流园项目(一期)(池州市平天湖城乡冷链物流及配套基础设施一期)EPC+0项目进行第三方检测、出具检测报告成果文件,详见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移交为止。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该满足以下条件:
(1)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2)联合体家数不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并承担责任;
(4)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中分工确定资质。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资质等级按各自专业分工的资质等级确定,同一资质专业分工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
(5)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资质要求需满足下列二者其一
(一)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 号)新版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资质(或同时满足建筑材料及构配件、钢结构、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市政工程材料、建筑幕墙、道路工程8个专项检测资质)和计量认证证书(CMA)。
(二)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41 号)老版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须包括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和计量认证证书(CMA)。
特别说明:依据住建部令第 57 号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要求,检测机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检测业务的,应向建设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在开标时间截止前未完成备案的省外检测机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 04 日至2026年03月 10 日,每天上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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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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