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商范围和招商内容
1.1招商主体:陕西国铁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1.2项目位置:详见明细表
1.3包件设置:本次招商设置1个项目4个包件:
镇安房屋及安康土地项目明细表(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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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房号/位置 |
租赁日期 |
租赁面积(㎡) |
总面积(㎡) |
租赁单价 |
合同金额(元) |
参考业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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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康物资供应站镇安采供站办公室一楼门面5间、二楼东5间及部分后院场地 |
2026.4.1-2027.3.31 |
400 |
400 |
6.26元/月.㎡ |
30048 |
商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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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安康物资供应站镇安采供站办公室一楼 |
2026.4.1-2027.3.31 |
120 |
120 |
22.3元/月.㎡ |
32112 |
商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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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原安康物资供应站油库以北山上土地出借合同 |
2026.4.1-2027.3.31 |
1500 |
1500 |
3.91元/月.㎡ |
70297.48 |
商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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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原安康物资供应站油库以北山上土地出借合同 |
2026.4.1-2027.3.31 |
800 |
800 |
3元/月.㎡ |
28800 |
商业 |
1.4合同期限:1年
1.5结算方式:租金(含税)先付后用,即合同签订后15日内支付自计费之日起一年租金。结算面积以双方确认后的实际交付面积为准。
1.6履约保证金:中商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由中商人向招商人缴纳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百位取整)
1.7准备约定:中商企业办理相关证照手续及门头更换和内部布局调整,所有费用由中商方承担。合同期满后,该租赁场地新增装修建筑物及内部不可拆卸的附属物归我方所有。
1.8评审办法:公开竞价(三轮竞价)
1.9特别约定:
(1)店铺未经甲方同意书面不得转租。
(2)本项目不组织统一踏勘,竞商人在报名前需对项目进行现场踏勘的,经招商人同意后可自行前往踏勘并自行承担踏勘过程中发生的自身费用,充分了解项目现状后综合考量是否参与竞商,并与招商人共同签订现场踏勘确认书。因竞商人未对项目状况做充分了解的中商后自行承担相关风险,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招商人拒付或少付租金。
1.10招商失败拟采取的措施。如本轮招商失败,依据《陕西国铁安防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开发招商管理实施细则》(西安防经〔2025〕14号)第四章第十九条第一项:公开招商无竞商人报名或经资格初审、招商评审等环节后无法确定中商人的项目,在流标期限 6 个月以内招商底价、物业条件、合作期限、支付方式等重要条款不变的情况下,可转为商务洽谈。故对招商失败的房产、场地建议转为商务洽谈。
1.11经营范围:该项目业态设置为商业办公。
1.12围标、串标或弃标的处置:
1.12.1招商过程中发现竞商人有围标或串标行为时,该次站车商业项目招商中止或有围标串标行为竞商人参与的项目包件作废,同时将该竞商人纳入经营开发招商“黑名单”。
1.12.2在竞商文件递交截止前,竞商人撤回或撤销竞商文件的,可在评审开始前退还竞商保证金,也可在评审结束后退还保证金;竞商文件递交截止至中商公示期结束前,竞商人撤回、撤销竞商文件或拟中商人提出放弃中商的,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明确该竞商人限制参与后续招商;在中商公示期结束后中商人提出放弃中商的,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该竞商人纳入经营开发招商“黑名单”。
1.13招商评审结果:中商候选人1名,中商人放弃中商,或在招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内不与招商人签订合同,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被取消中商资格,招商人履行决策程序后,由第二中商候选人(如有)递补,也可以重新组织招商。
1.14合同签订:按照招商文件中载明的相关条款以及中商人的竞商文件相应条款,招商人与竞商人订立书面经营合同和相应的安全管理协议,中商人收到中商通知书1个月内应完成签订经营合同和安全协议。
二、招商底价
本项目招商底价:详见表一。
三、竞商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3.1与本招商项目(包件)的其他竞商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2与本招商项目(包件)的其他竞商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3为本招商项目(包件)的招商代理机构;
3.4与本招商项目(包件)的招商代理机构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
3.5与本招商项目(包件)的招商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3.6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3.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8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9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税收违法黑名单;
3.10在近2年内(以招商公告发布之日计算)竞商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不曾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11被国铁集团、西安局集团公司、招商人列入招商资信“黑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3.12截至2025年12月31日24时,竞商人不存在拖欠招商人2025年12月31日前合同应付款项的情况;以往经营活动中,竞商人与招商人不存在不诚信履约、尚未解决的法律纠纷;
3.13与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竞商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与竞商人存在控股关系、为竞商人上级股东公司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竞商;
3.14竞商人其他资格条件:
3.1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分支机构;能提供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具有有效身份证明的自然人。
3.14.2满足国家、国家铁路集团公司及其他行业企业资质要求和规定。
3.14.3诚信守法经营,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不得有被列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受行政处罚信息记录、列入经营异常等不良记录(需提供证明材料)(具体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http://zxgk.court.gov.cn/),竞商人近三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结果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
3.14.4在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公司范围内,近三年未出现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并履约良好,没有债权债务等任何纠纷的。承认并服从招商人的监督、管理,遵守铁路各种相关规定。
3.14.5承认并接受招商人的监督管理,遵守国家、国铁集团、西安局集团公司、国铁安防科技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安全要求等相关规定。
3.14.6在近2年内(以招商公告发布之日计算)竞商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不存在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14.7竞商人需提供与经营业态相适应的经营许可证、特种经营许可证及店铺品牌授权书或合作协议(合同)等证明材料。
3.14.8本次招商不接受合伙制企业、联合体参与竞商。
3.14.9在国铁集团公布“黑名单”限制期企业、与西安局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间有未结诉讼(仲裁)相对方禁止参与本项目竞商。
3.14.10连续1年没有经营动态的路外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竞商。
四、招商文件的获取
4.1竞商人应于2026年 3月 4日11:00至2026年3月10日18:3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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