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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庄煤矿公务车辆维修服务谈判采购公告
日期:2026-03-04 收藏项目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项目概况:

为保证白庄煤矿公务车辆的安全行驶,需对所属公务车辆进行维修保养。

1.2采购范围:

详见第四章技术规范及相关要求

1.3实施地点:

与公司签订合同的维修单位所属维修点。

1.4质量/服务标准:

(1)质量标准为:车辆维修保养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品牌产品,装配的零件、部件、总成和附件等符合车辆原设计的装配技术要求;钣金、喷漆颜色均匀、光亮、漆层无裂纹、脱落、起泡、流痕和皱纹现象;门窗启闭灵活,关闭严密;仪表、灯光、信号正常工作;发动机在各种转速下运转正常、无异响;传动机构工作正常、无异响;转向机构操纵轻便,行驶中无跑偏现象;各润滑部分符合要求;制动性能可靠;各部件运行温度正常,无漏油、漏电、漏气现象。

(2)质保期要求:车辆常规保养后30天或2000公里。

1.5计划工期/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

1.6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15万元(拾伍万圆整,含税)。

1.7结算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电汇、银行承兑、其他

结算方式:固定单价,根据实际发生维修项目和数量,据实结算。提供符合财务制度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或跨月结算付款。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公司(含分公司),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2需持有三类及以上维修资质证明;

2.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5响应供应商未曾与山东能源及权属机构发生过信用异常的行为或事项;

2.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以上供应商资格要求需由供应商提供对应扫描件、截图、说明等相关文件,供应商存在未提供相关文件、提供文件不全、文件造假等情况的其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6年3月4日起至2026年3月11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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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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