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自来水厂站2026年电气预防性试验项目 标段二(城北、上元门、龙潭、站库)
1.2招标人: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1.3招标代理机构: /
1.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项目概况:/
2. 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招标范围:电气预防性试验
2.2最高投标限价:700000 元
2.3服务期限:180天
2.4服务地点:南京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 596-2021
2.6 标段划分:标段一(北河口、城南、浦口)、标段二(城北、上元门、龙潭、站库)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1.1企业资质
投标人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
(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1.2财务要求
1、投标人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
(1)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二维码、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财务会计报表不得出现保留意见,实收资本不得少于105万元,至少一个年度的净利润为正。
(2)投标人为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以来成立企业须提供企业成立以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二维码、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财务会计报表不得出现保留意见,实收资本不得少于105万元,净利润不作要求。
2、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少于210万元,提供营业执照。
(上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人为非企业法人本项不作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电气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②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近半年(2025年7月至2025年12月)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等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若省市相关部门有政策允许社保缴费中缴费金额为零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在提供政策文件的情况下,视同有效。)(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1.4资审业绩
投标人近3年[2023年3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5万且电压等级不低于35kV的电力修、试业绩。(须提供合同作为业绩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有效日期以投标人提供证明业绩材料的相关合同日期为准。如合同无法体现电压等级,需提供试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注:资审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3.1.5信誉承诺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①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②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③投标人近1年[2025年3月1日(含)以来]没有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纪监委处罚;④投标人未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纪监委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⑤近三年内(2023~2025年)无发生严重违约、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近三年内(2023~2025年)无发生重大被诉、仲裁、被执行案件,且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信用要求
投标人信用等级须达到AA级及以上。(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信用报告概述页,江苏省内的投标人由“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江苏省外的投标人由注册所在地信用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信用服务机构或由“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
3.1.7报价要求
投标人报价低于45.5万元时,须同时提交能充分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说明及相关依据。如投标人未提交或经评委会评审,不认可投标人提交的报价说明的,一律评定为废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确认参与投标时间:2026年3月4日至2026年3月9日,上午8:30至11: 00,下午14:00至17 :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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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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