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HCZ
三、项目概述:为满足邯郸市分公司本部专业部门及城区分公司宣传活动所需的营销广告及印刷服务,拟采购2家广告及印刷服务商,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原则上以预算1:1比例进行分配,合同期限2年。
四、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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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服务期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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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邯郸市分公司本部及城区分公司营销广告及印刷服务 |
2 |
合同期2年 |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包最高投标限价为报价单的100%,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邯郸市分公司本部及城区分公司营销广告及印刷服务,合同期限2 年,预算240 万元。本项目采用框架协议+订单方式,本次产品数量为预估量(具体数量以实际订单为准,不承诺最低订单数量),在合同期内依据框架合同签订订单。在框架协议执行期间,若涉及本项目价格下降,招标人有权进行价格谈判,并执行新的谈判结果。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河北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3月5日至2026年3月11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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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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