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安阳永安贺驼煤矿有限公司1104底板抽放巷瓦斯治理钻孔工程
2.项目地点:安阳永安贺驼煤矿有限公司1104底板抽放巷
3.项目概况:根据矿井采掘接替计划安排,安阳永安贺驼煤矿有限公司拟实施1104底板抽放巷瓦斯治理钻孔工程,计划引进专业化打钻施工队伍,采取穿层钻孔预抽煤层瓦斯区城防突措施,在矿井1104底抽巷对1104工作面进行瓦斯治理施工。
4.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整体工程,实行包工、包料(除封孔类材料甲方提供外,其他均由乙方提供)、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进度的总承包方式,预计钻孔工程量67700米(其中定向穿层钻孔工程量6500米、普通穿层钻孔含水力冲孔钻孔工程量61200米)。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辅助贺驼煤矿进行钻孔设计、钻孔施工、封孔、注浆、连抽、标准化管理、现场安全管理、钻孔上图及详细的原始记录和资料收集、备查;并根据施工与抽采效果进行技术总结,为下一步区域防突措施设计与施工实施提供指导意见等内容。投标人负责项目范围内所需的钻车、泵车、钻杆、油脂、钻头、钻车配件、注浆泵及相关配套工具等施工设备及材料的配备。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工期:合同签订后,工期计划为1年,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或者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8.付款方式:支付方式为银行承兑或银行转账,入账后次月起按照甲方月度资金预算规定分期付款,预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期限为一年,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时转入工程款正常结算支付。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响应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响应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至少2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同时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者与合同对应的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4.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矿业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或钻探(井)、水文地质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为响应人正式员工(提供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连续半年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
5.响应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已出年份的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6.响应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6年3月6日09时00分到2026年3月12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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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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