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石采磋商-2026-3 2、项目名称:石###路街道综合养老中心建设和能力提升项目装修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800,********元 最高限价:********.18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平公资采********号-1 石###路街道综合养老中心建设和能力提升项目装修项目 ******** ********.18 是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采购内容:综合养老中心一层、二层装修改造 (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发包人发包的全部工作内容。********质量要求:合格标准********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6、合同履行期限:同施工工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支持节能环保政策,扶持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投标人只需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现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需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供应商在“中国执****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中****网”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没有不良记录;供应商需提供公告发布日期后的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愿意因就提供虚假资料被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允许分包、不允许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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