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元):205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2050000元
采购需求:采购化肥、农药、社会化服务及飞防服务等内容
标项
标项名称:岑巩县2026年大豆种植补助项目
数量:批
预算金额(元):205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化肥、农药、社会化服务及飞防服务等内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按采购人要求供货完毕,社会化服务时间为合同签订起至项目相关事宜全部结束止(若有调整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2025年10月至今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承诺函;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书面承诺函;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扫描件盖电子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 号文件要求,交易系统会自行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预留30%的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本项目允许大中型企业投标,中标后须将合同总金额的30%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份额不低于60%;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投标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2、投标供应商自身为中小企业,且所投全部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可免于分包,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投标,拟分包的须提供 《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拟),明确分包比例、小微企业份额、分包货物制造商及无关联关系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03日23时59分至 2026年03月24日 13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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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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