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编号:商睢财
1.2 项目名称:商丘市睢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明厨亮灶+AI智慧监管”系统服务项目;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采购范围及内容:磋商文件及服务要求的全部内容。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390000.00元,最高限价:13900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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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 (元) |
包最高限价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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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包一 |
商丘市睢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明厨亮灶+AI智慧监管”系统服务项目 |
1390000.00 |
1390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详见文件要求。
5.2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定。
6、合同履行期限:3 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 “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日期为磋商公告发布之后)。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 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响应人,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响应人任 职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
3.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3.5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注: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分公司)负责人 ”。
三、响应人报名要求及磋商文件获取:
1.时间:开始时间默认为公告发布时间,结束时间默认为开标时间;
四、投标截止时间:
1.时间:2026年03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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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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