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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湖环湖公路绿化工程二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6-03-03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栾川竞
2、项目名称:盘龙湖环湖公路绿化工程(二期)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039,100.00元
最高限价:10391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栾川政采磋商(2026)0043号-1

盘龙湖环湖公路绿化工程(二期)

1039100

1039100

10391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工程概况: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栽植乔木、色带、整理绿化用地、喷播草籽。
5.2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工期:20日历天;
5.5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6建设地点:洛阳市栾川县;
5.7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1包。
6、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
2.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含)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3.3拟派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在本单位的劳动合同。
3.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得有隶属关系或为同一母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磋商。
3.5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3月04日 至 2026年03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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