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漳汕高铁福建段弱电标段自购物资设备第一批次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HGC-2025119-ZB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漳汕高铁福建段弱电标段自购物资设备第一批次二次招标,招标人为通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自购物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漳州站(含)至省界,里程范围为:DK274+731.94(福厦铁路里程)~DK277+423(福厦铁路里程)=DK0+000(漳汕高铁里程)~DK125+186(省界),正线长度127.177km。其中:福厦铁路纳入漳汕高铁实施范围:DK274+731.94~DK277+423.00(福厦铁路里程),正线长度2.691km;漳汕高铁里程范围:DK277+423.00(福厦铁路里程)=DK0+000(漳汕高铁里程)~DK125+186,正线长度124.486km。
联络线工程:漳州上行联络线SXLZDK0+000-SXLZDK2+747.072,漳州下行联络线XXLYDK0+000-XXLYD1K3+293.947,合计单线长度6.041km。
相关工程:改扩建厦门北第二动车所、厦门存车场等相关工程。
主要技术标准
1.铁路等级:高速铁路;
2.设计速度:350km/h;
3.正线数目:双线;
4.正线线间距:5.0m;
5.最小曲线半径:7000m,困难条件下5500m;
6.最大坡度:一般20‰,困难25‰;
7.牵引种类:电力;
8.动车组类型:动车组;
9.到发线有效长:650m;
10.调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
11.列车运行控制方式:自动控制;
12.最小行车间隔:3min。
招标范围:详见本章3.2投标人专用资格要求。
交货地点:项目沿线,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满足交货期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通用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果投标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3C认证)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文件;如投标产品属于国家铁路局铁路产品认证目录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文件;如投标产品属于国家铁路局行政许可认定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2023和2024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至少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如有)以及附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3业绩要求:详见3.2投标人专用资格要求。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制造商未在国铁集团及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
3.1.5其他要求:投标产品须具有国家铁路产品监督检验认证中心或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通过CMA等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投标产品近壹年未受到国家安监部门质量责任通报,投标产品未被国家、国家铁路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明文禁止投标或禁止参与铁路建设;生产能力满足交货期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规定确定中标人;投标人通用资格要求与专用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相关证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招标人有权不接受处于国铁集团、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履约评价中禁止投标期内的企业的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对于本次采购项目的授权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投标人专用资格要求:
3.2.1物资名称:高压脉冲轨道电路;包件划分:全线一个包件;包件号:ZS-XH-GYMC;
供货业绩:投标人须为投标物资的制造商。投标产品具有开通运营一年及以上的设计时速350km/h高速铁路正线应用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供货合同(须含项目名称、合同清单(可隐去价格)和合同各方盖章页)及相应的中国铁路 XX 局集团有限公司或原铁路局主管业务处/部出具的用户证明文件。
3.2.2物资名称:CCS;包件划分:全线一个包件;包件号:ZS-XH-CCS;
供货业绩:投标人须为投标物资的制造商。投标产品具有开通运营一年及以上的设计时速350km/h高速铁路正线应用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供货合同(须含项目名称、合同清单(可隐去价格)和合同各方盖章页)及相应的中国铁路 XX 局集团有限公司或原铁路局主管业务处/部出具的用户证明文件。
3.2.3物资名称:CCS网络安全;包件划分:全线一个包件;包件号:ZS-XH-CCSWA;
供货业绩:投标人须为投标物资的制造商或其对本包件的唯一授权代理商。投标产品具有开通运营一年及以上的设计时速350km/h高速铁路正线应用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供货合同(须含项目名称、合同清单(可隐去价格)和合同各方盖章页)及相应的用户证明文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3月4日至2026年3月9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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