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南昌市保育院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幼儿)(第二次)
预算金额: 2190000.00 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 / 元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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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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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XGM-NC2025-113-1 |
1 |
项 |
219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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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项目范围:南昌市保育院本部。 2、品类、时间、地点:根据采购方的时间、数量要求,中标单位运送到采购方指定的地点。 3、本项目实际结算金额根据实际采购数量及价格进行结算。 4、本项目以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公布的南昌价格监测信息中南昌市居民生活必需品当日价格基准价为准;若超出官网公布的产品品目,则以华润万家、永辉超市及天虹超市等大型商超或大型农贸市场的平均食材价格作为基准价。本项目采用折扣率报价方式,最高投标折扣率为100%,超过该最高折扣率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报价包括工人工资、食品成本、配送费、食品安全检验费、食品安全责任风险费、利润及税金等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 6、所投产品产地类型:国内,并且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加采购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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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1+1” 年模式。中标后,采购人与中标投标人签订一年服务合同,第二年采购人根据考评结果选择是否续签服务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R 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 年 03 月 04 日至 2026 年 03 月 10 日,每天 00:0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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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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