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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国有水东陂林场2026年支持全市乡村绿化苗木(第二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03-03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惠州市国有水东陂林场2026年支持全市乡村绿化苗木(第二批)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惠州市国有水东陂林场2026年支持全市乡村绿化苗木(第二批)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3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苗木类

小叶紫薇

8,000(株)

详见采购文件

240,000.00

-

1-2

苗木类

桂花

13,900(株)

详见采购文件

417,000.00

-

1-3

苗木类

樟树

4,483(株)

详见采购文件

134,490.00

-

1-4

苗木类

秋枫

1,000(株)

详见采购文件

30,000.00

-

1-5

苗木类

小叶榄仁

100(株)

详见采购文件

3,000.00

-

1-6

苗木类

阴香

2,000(株)

详见采购文件

60,000.00

-

1-7

苗木类

水杉

1,000(株)

详见采购文件

30,000.00

-

1-8

苗木类

紫花风铃木

100(株)

详见采购文件

3,000.00

-

1-9

苗木类

木棉

100(株)

详见采购文件

3,000.00

-

1-10

苗木类

黄花风铃木

100(株)

详见采购文件

3,000.00

-

1-11

苗木类

沉香

500(株)

详见采购文件

15,000.00

-

1-12

苗木类

茶花

450(株)

详见采购文件

13,500.00

-

1-13

苗木类

万紫千红

100(株)

详见采购文件

3,000.00

-

1-14

苗木类

紫荆花

100(株)

详见采购文件

3,000.00

-

1-15

苗木类

黄槿

100(株)

详见采购文件

3,000.00

-

1-16

苗木类

宫粉紫荆

100(株)

详见采购文件

3,000.00

-

1-17

苗木类

番石榴

100(株)

详见采购文件

3,000.00

-

1-18

苗木类

三华李

100(株)

详见采购文件

3,000.00

-

1-19

苗木类

柑桔类

100(株)

详见采购文件

3,000.00

-

1-20

苗木类

黄金晶果

100(株)

详见采购文件

3,000.00

-

1-21

苗木类

板栗

100(株)

详见采购文件

3,000.00

-

1-22

苗木类

杨桃

100(株)

详见采购文件

3,000.00

-

1-23

苗木类

油柑

100(株)

详见采购文件

3,000.00

-

1-24

苗木类

桃树

100(株)

详见采购文件

3,000.00

-

1-25

苗木类

石榴

100(株)

详见采购文件

3,000.00

-

1-26

苗木类

黄皮

100(株)

详见采购文件

3,000.00

-

1-27

苗木类

龙眼

100(株)

详见采购文件

3,000.00

-

1-28

苗木类

荔枝

2,000(株)

详见采购文件

60,000.00

-

1-29

苗木类

橄榄

100(株)

详见采购文件

3,010.00

-

1-30

苗木类

香水柠檬

3,000(株)

详见采购文件

90,000.00

-

1-31

苗木类

嘉宝果

3,000(株)

详见采购文件

90,000.00

-

1-32

苗木类

芒果

2,000(株)

详见采购文件

6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5月30日前完成采购合同100%的供货数量。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惠州市国有水东陂林场2026年支持全市乡村绿化苗木(第二批)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农、林、牧、渔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惠州市国有水东陂林场2026年支持全市乡村绿化苗木(第二批)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具有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3月04日 至 2026年03月1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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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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