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一分局信阳淮滨县高端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EPC总承包项目(以下简称“淮滨项目”)施工需要,拟采用公开询比的采购方式进行钢构件的批量采购。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淮滨县高端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EPC总承包建设地点位于河南省信阳市淮滨临港经济区,新征土地177 亩,新建总建筑面积约10.60万㎡,新建建设内容包括:研发中心、综合楼、1#-7#生产厂房、8#生产厂房(游艇)、10kV开闭所、危化危废库、堆场、门卫等。本项目总用地:118165.99㎡,约 177.25亩,总建筑面积:107681.54㎡,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106295.30㎡,地下总建筑面积:1386.24㎡。
2、采购范围:本次采购淮滨县项目所需的钢构件。
3、采购数量:本次公开询比采购数量1713.69吨,具体型号规格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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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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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钢构件 |
吨 |
1713.69 |
具体规格型号详见 第六章需求一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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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713.69 |
4、交货时间:计划交货期为签订合同后至本工程供货结束,按买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次交货。
5、交货地点:按照买方要求,分批次交货,送至信阳市淮滨项目指定施工现场。
6、质量要求:
钢构件的技术质量要求详见第七章技术要求及其他。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提供2023年至今质量检测报告报告一份。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全部资格要求并在采购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提供生产厂家出具有效期内的授权委托书。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采购。
3、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应商应具有钢构件的供货业绩(代理商,生产厂家均可),2023年1月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代理商或生产厂家均可,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必须显示合同总额)。
5、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
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3月12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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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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