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造价暂按900000元;
(1) 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为南安园区集团2026 年度(含下属园区)土地及林地
卫片整改,总数量暂按180 亩(按测量后据实结算);
2.3.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900000元;发包价:810000 元(下
浮系数为K 值10%);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5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
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
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B 证)
注: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
办市[2019]50 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闽建筑[2019]22 号)规定,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2.福建省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及电子注册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19]128 号)要求执行,其中:(1)自2019 年12 月30 日起,在全省范围启用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不再发 放纸质证书。电子证书与有效的纸质证书等效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可继续适用,待二级建造师办理增项、延续等业务后改发电子证书,纸质证书同时失效;
(2)自2020 年1 月1 日起,投标人采用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参与投标的,取消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通过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到投标人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作为实质性要求的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
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
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 年3 月4 日08 时00 分至2026 年3月9 日17 时30 分……
报名、获取投标
码。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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