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G344东灵线绿化工程(项目代码:2019-410324-54-01-017301)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复实施,招标人为栾川县林业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G344东灵线绿化工程(项目代码:2019-410324-54-01-017301),项目建设地点为洛阳市栾川县;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3、招标规模:本项目所涉及G344东灵线绿化工程,全线约48.513公里;主要内容为栽植乔木、色带、整理绿化用地、喷播草籽,石渣外运等。4、最高投标限价:24727100.00元;5、计划工期:45日历天;6、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7、其他:(1)项目编号:栾川工施招标(2026)0022号;招标编号:栾川公开-2026-23;代理机构编号:HNZL-26-014号。(2)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4)安全生产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5)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6)政府采购政策:①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②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s://luoyang.zfcg.henan.gov.cn),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8、本招标项目根据《河南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定标方法为核查随机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其他在建工程,须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3、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2025年10月以来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以社保中心网页截图或社保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和在本单位的劳动合同(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扫描件及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注:①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以上内容的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②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5、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得有隶属关系或为同一母公司。为本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其他要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于2026年03月04日 至2026年03月10日24:00,……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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