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一)项目概况:本采购项目需求单位为浙江幸福轨道交通运****公司(浙江轨道集团),采购人为浙江省轨道交通运营管****公司。项目需求为浙江省内,为浙****公司采购双重预防数字化运维服务,包含基础运维服务、功能优化服务、数据互通服务。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暂定服务1家单位,预算30万元,控制价30万元。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考虑采购需求###市场资源供应充裕、竞争较为充分,拟采用公开询比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二)采购内容和范围: 浙江省内,为浙****公司采购双重预防数字化运维服务,包含基础运维服务、功能优化服务、数据互通服务。 (三)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具体以开工令为准。)交货期: 。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四)施工质量目标: 。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满足国家、行业及用户需求。 (五)其他:/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一)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 非法人组织 自然人,依法办理主体资格公证****公司,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1、资质要求: 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业绩要求: 自2023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供应商承接过一项合同金额15万元及以上的企业信息系统开发或运维相关服务业绩,业绩内容须涵盖隐患排查、风险治理、应急管理、轨道巡检、监管监测、资源管理中的任意一项相关开发或运维服务。(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及合同发票复印件,若上述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服务范围、金额、签订时间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内容。须额外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业绩无效。相关证明材料单位名称与响应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发票无需提供全额但须体现对应关系,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项目组人员要求: / 4、其他要求: / (二)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三)本次项目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四)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1个标段(包件)。(五)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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