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福清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改扩建项目飞灰外运处置服务(2026年-2027年)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7,000,000.00元
采购包1(福清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改扩建项目飞灰外运处置服务(2026年-2027年)):
采购包预算金额:17,0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6,537,500.00元
投标保证金: 30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C07020499-其他危险废弃物治理服务 | 2026年-2027年飞灰处置费用 | 21(月) | 否 | 以合同为准 | 17,0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起始时间以采购人具体通知为准至22050吨飞灰处置转运完为止,或服务期限不超过2027年11月19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具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发核准经营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类别包含HW18(废物代码:772-002-18)。。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03-03 至 2026-03-1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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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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